友邦附加悠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
已停售重疾传统型
产品类型:个险 / 附加险
级别:P2
上市日期:2026-07-12
停售日期:2026-10-16
相关文档

传统险产品暂不支持详细数据展示

保障责任
等待期 180 日
重大疾病 40 种 · 中症疾病 5 种 · 轻度疾病 10 种
  • 重大疾病重度疾病保险金40 种 · 限 1 次
    基本保险金额 × 100%

    因意外事故或等待期后首次确诊重度疾病(40 种);金额等于确诊时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交清增额保险金额之和;给付以一次为限,给付后本附加合同终止

  • 重大疾病重度疾病特别保障保险金40 种 · 限 1 次
    基本保险金额 × 100%额外 +50%

    在特别保障保险金保障期内首次确诊重度疾病;除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外,另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% 给付重度疾病特别保障保险金;与全残特别保障、身故特别保障仅给付一项且以最先发生者为准

  • 中症疾病中度疾病保险金(可选部分)5 种 · 限 3 次
    基本保险金额 × 60%

    【可选部分】因意外事故或等待期后首次确诊中度疾病(5 种);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60% 给付;同一种仅给付一次,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

  • 轻度疾病轻度疾病保险金(可选部分)10 种 · 限 3 次
    基本保险金额 × 30%

    【可选部分】因意外事故或等待期后首次确诊轻度疾病(10 种);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% 给付;轻度疾病仅给付一次,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

  • 身故身故特别保障保险金限 1 次
    基本保险金额 × 50%

    在特别保障保险金保障期内(二选一:生效日后第 35 个保单周年日前/年满 65 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前,投保时约定且不可变更)身故;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% 给付;与全残特别保障、重度疾病特别保障仅给付一项且以最先发生者为准

  • 全残全残特别保障保险金限 1 次
    基本保险金额 × 50%

    在特别保障保险金保障期内全残;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% 给付,本附加合同终止;与身故特别保障、重度疾病特别保障仅给付一项且以最先发生者为准

给付限制 对于本附加合同的重度疾病特别保障保险金、全残特别保障保险金、身故特别保障保险金,我们仅给付一项,并以一次为限,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;中度疾病保险金、轻度疾病保险金须此前未确诊重度疾病方可给付

保障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。

本产品已收录保障责任档案(试算功能开发中)。查看全部责任档案 · 对比同类责任 →
官方披露数据
逐产品公告披露

友邦附加悠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

未关联该产品未匹配到逐产品公告的分红或万能结算利率记录。公司页「官方披露数据」板块按公司 逐条列出全部披露记录,可前往查看。

口径说明本页按单个产品的公告逐条整理。保险公司官网还可能发布汇总口径,两个数字不完全一致。本页只呈现逐产品公告口径,不做合并、不做推算。

数据来源:数据来自保险公司与监管机构官方公开披露(分红与万能结算利率逐产品公告披露) · 来源与口径说明

AIA_LIFE

数据来源:数据来自保险公司与监管机构官方公开披露 · 来源与口径说明

看完数据,还是不知道怎么选?

告诉我你的情况,专业顾问帮你梳理方案,不推销、不骚扰。

留个联系方式即可,无需注册登录